骗取147万元布料 骗子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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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8:01 汉网-武汉晨报 | ||
利用大企业的业务关系和信用,骗取外地单位147万元的布料。昨日,江汉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骗子刘新龙等人提起公诉。 监利人刘新龙、高扬志,2000年11月与武汉某服装厂(简称服装厂)以合作名义开办了“服装厂外贸办”,主要负责接受订单和购买原料业务。 同年12月5日,两人利用服装厂现有业务关系和信用,以“外贸办”的名义,与山东某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购买了价值人民币383万元的布料。12月11日,山东公司将首批价值147万元的布料运抵武汉,并交付给刘新龙签收。当晚,刘新龙将山东公司和服装厂有关人员引开,高扬志则将该批布料运至沙市江陵县郝穴镇。(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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