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姆偷东西家政公司负什么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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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8:23 生活新报 | ||
姚女士问:我在白龙新区居住,到附近一家政服务公司请了一位15岁的小保姆,当时家政公司并未说明小保姆真实年龄,随后,我付给家政服务公司200元管理费。就在小保姆到我家工作2天的时间里,偷窃了我家一台数码相机,两部手机、手表总价值1万多元的物品。事发报警后,小保姆对自己的偷窃行为供认不讳。由于小保姆主动交待退回所偷物品且年龄只有15岁,公安机关将其放走,我找到家政公司讨说法,家政公司只退了200元管理费。我不知道在这件事情上家政公司和小保姆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四川天地大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的李亚梅律师说,在这件事中,家政公司向顾客介绍未成年保姆,属于使用童工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并且小保姆是家政公司介绍给顾客收取了费用,家政公司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姚女士可以向劳动执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对家政公司进行处罚。小保姆把实物退还给当事人,且年龄未达到成年人的标准,应承担民事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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