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办理婚姻、收养须两证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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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0:28 扬子晚报 | ||
晨报讯从即日起市民到南京市民政部门办理婚姻、收养登记,户口簿、身份证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据了解,市民在办理婚姻、收养登记时,户口簿和身份证是最重要的证件,但往往不少市民二证不一致,姓名、年龄、住址等常有出入,给办证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因此民政部门提醒婚姻、收养当事人,如户口簿和身份证不一致,请先到各区(县)公安局的“户政受理中心”修改一致后再来办相关手续。(通讯员 陈斌 记者 黄益)(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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