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绑架经商同胞 项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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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4:50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梁宗记者宋皓亮)在南斯拉夫与人做下绑架勾当的项建华,昨天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项在原籍浙江读完小学后,开始在“商场”里摸爬滚打。而后他又把买卖带到了南斯拉夫,可生意却做得并不理想。去年2月底,项与同乡陈某计划绑架谋财,两人把目标锁定在一名在贝尔格莱德经商多年的中国公民沈某身上。 3月7日中午,当沈某途经贝尔格莱德市住处附近一个停车场时,突然被两名假冒警察的南斯拉夫人一把扭住,随即被强行铐上手铐,蒙上头套。此后的5天里,沈某被绑匪关押在附近农村的一间房屋内。绑匪将沈殴打致肋骨骨折错位,向沈要价800万元人民币赎金,最后迫使沈的家人将200万元赎金汇入项指使他人在国内冒名开设的银行帐户里,项因此获得其中的50万元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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