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在押“黑老大”享受非常待遇引起群众不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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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5: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7月15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林艳兴)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生米镇原副镇长李本红被疑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捕后,享受了一系列特殊“待遇”:镇党委、政府先是出具公函“营救”,而后委任其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副指挥”;李本红在狱中11个月,工资照领不误。这一系列蹊跷事引起了当地群众的愤慨和不安。 生米镇是一个有5万多人口的大镇。2001年3月开始,任副镇长的李本红纠集曾令安、 然而,李本红被逮捕后,生米镇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宽大政策”: 先是出公函“营救”。2002年5月24日,生米镇党委、政府给办案的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黑除恶”专案组出具了一份《关于李本红的工作表现》的函,说李本红“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作风踏实”,“镇党委、政府对其工作比较满意”。 而后委任“副指挥”。2002年6月3日生米镇政府《关于开展夏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的通知》上,赫然写着计划生育工作“夏宇片区”的“副指挥”为李本红。 最荒唐的是继续发“工资”。人事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羁押期间,其所在单位应从逮捕之日起停发工资。但自2002年5月以来,在狱中的李本红却一直领着“工资”。李本红的妻子万小凤向记者证实,李本红入狱以后,每月640多元的“工资”都由她去领,到今年6月已领了7000多元。她说:“到镇政府签个字就可以领,从未拖欠,也没人阻拦”。 今年6月30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本红有期徒刑5年。7月7日,生米镇党委书记(原镇长)周应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出具公函是念及同事之情”;李担任“副指挥”是由于研究计划生育工作时李本红未逮捕,而出文件时李已入狱但文件没有改过来。对于发工资一事,周应洪说是“不知道有关规定,也没有接到上级通知”。 新建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说,李本红享受一系列非常待遇,主要原因在于李本红很有“背景”,逮捕后有关部门没有免、停其职务,所以镇里安排工作、发工资都不能把他漏了。江西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国家公务人员被刑拘或逮捕后,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依照一定的程序对其职务作出处理。但周应洪说,副科级干部的任免权在县里,但至今新建县委、县政府仍未对李本红的副镇长职务作出处理,镇里也很为难。 李本红的“非常待遇”引起了有关人士的不满和不安。南昌市公安局刑侦队专案组的民警段炼说,生米镇党委、政府为李本红开脱而出具的公函,被李家属四处散发,干扰了办案。新建县纪检监察人员说,生米镇给身在狱中的“黑老大”发工资,严重违规,非常荒唐。 接到群众举报后,新建县纪委日前向李本红家属收缴了已领取的“工资”。但生米镇一些群众仍然忧心忡忡,他们担心有关部门对李本红如此宽容,会助长其嚣张气焰,使其出狱后继续作恶。(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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