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专门应急机制三级警情应对价格波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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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4:57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张惠屏陈晓薇)记者昨天下午从最新出版的《市政府公报》获悉,我市出台专门的应急机制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已经开始实施的《深圳市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以下简称《工作预案》),针对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波动等价格异动事件,分不同警情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根据价格波动涉及的范围、幅度等的不同,《工作预案》将价格异动事件分为紧张、 紧张状态级警情是指价格异动波及范围较小,波动幅度不大,市场秩序出现混乱迹象,如不加以控制则有可能继续恶化的情形;紧急状态级警情是指价格异动品种较多,波及范围较广,波动幅度较大,市场秩序开始混乱的情形;特急状态级警情指价格异动品种很多,波及范围很广,波动幅度很大,市场秩序已经混乱,社会经济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工作预案》规定,在紧张状态级警情下,警情发生所在区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等形式,重申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告诫违法经营者立即停止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保持冷静,并举报违法经营者。 出现紧急状态级警情,除采取紧张状态级警情的措施外,警情发生所在区物价部门要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实时监控市场价格情况。同时,通过市政府在全市、全省和全国范围内调配物资。 在特急状态级警情下,则要启动价格异动事件两小时一报机制。各级物价部门开展24小时市场价格实时监控。此外,还可通过省政府报请国务院在我市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部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通过省政府向中央请示紧急调拨紧缺物资和利用进出口手段,在全国和世界范围内调配供求,平抑价格。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张惠屏陈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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