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律师当庭检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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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5:03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恳请法院、合议庭、原告代理人,对本人的错误行为给予原谅。”这不是被告在法庭上说出的话,而是一位律师因开庭迟到向长宁法院所作的检查。 日前,长宁法院于下午1时45分对原告上海某彩涂公司诉被告上海某实业公司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审理,但被告律师迟迟未能到庭,审判员、书记员、原告代理人坐在法庭内空等了近半个小时。 直到下午2时10分,被告方律师才姗姗来迟。依法律规定,法庭本可以进行缺席审判,但考虑到案件复杂,其实体争议需举证、质证、才能得出正确结论。 因此,审判长当庭宣布,该案开庭时间另行安排,并要求迟到的被告律师作出书面检查。之后,被告律师即向法院作出认真的书面检查,并表示在完全接受合议庭决定的前提下向法院的合议庭及原告代理人道歉。 (通讯员章晨煜记者葛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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