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试验 中消协被告侵权 北京三家电脑商索赔3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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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5:0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对20款品牌电脑做了对比试验后,中消协向媒体公布柏安等9款电脑辐射超标。使得经营这些电脑的经销商遭遇大量退货,北京都贝尔科贸等三家公司认为中消协侵犯他们的名誉权,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共索赔300万元。这是中消协首次因公布商品对比试验结果被人告上法庭。昨天下午,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双方进行激烈辩论,参与答辩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丁事和认为,对 张勇是北京都贝尔科贸有限公司、北京瀚翔高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泽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共同代理律师,他表示:“消协是社会团体,只有7种职能,他不能独立检查,不能作为委托人对商品进行委托鉴定,只有在消费者投诉的情况下,才能提请有关机构对商品进行鉴定。而中消协去年7月对20款品牌电脑的比较试验是超越其职能的行为,是在违法前提下取得的不具效力的结果。” 丁事和辩解,中消协是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而该组织的章程也规定消费者组织要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比较检测。世界各国对商品进行比较试验均是消费者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消费者组织均以消费者身份购得商品,然后委托权威机构进行检验,这种检验结果比厂家送检更具有真实性。中消协对20款品牌电脑的比较试验,完全是尽自己的本职工作,至于因此成为被告,感到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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