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月时间抢劫强奸51起 致2人死亡多人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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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8:30 时代商报 | ||
“串联10号案”三恶徒一审判死 本报讯(主任记者 李欣悦 实习生 石晶 通讯员 贵廷 宝权)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沈阳串联10号”案已一审审结,在7个月时间里制造了51起抢劫、强奸案,并致2人死亡、多人受伤,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的3名恶徒,均被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目标情侣和单身女子 2001年9月8日20时许,刑满释放人员陈洪宇(26岁)、高兴全(34岁)窜至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沙河大坝,截住一对正在谈话的男女。陈持刀逼住被害人刘某(男),高持刀将被害人李某(女)拽到树林里,抢走李某包中人民币60元,并对其拳打脚踢,陈还持刀将李头部砍伤。 首次抢劫得手后,陈、高二人又勾结西丰县27岁农民李再宝,三人在公园等僻静处,专门抢劫情侣和单身女子,被害人稍有反抗,他们便持刀朝其身上猛扎,先后扎伤数十人。 凶恶遭反抗则下死手 2001年11月26日18时许,陈洪宇、高兴全、李再宝窜至沈阳市皇姑区将军园内的假山下,陈、李逼住被害人朱某(男),高逼住被害人肖某(女),因朱某反抗陈连刺其数刀,致朱某被刺破双肺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外,2002年3月2日21时许,陈等3人窜至沈阳市东陵区的长青公园假山后面。三个人以同样的办法,其中二人逼住被害人孙某(男),另一个逼住女被害人杨某,抢走杨某现金280元,并在遭到男被害人反抗时,对其拳打脚踢,陈持刀将被害人多处刺伤,致孙某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残暴强奸妇女数人 2002年2月2日19时许,陈洪宇、高兴全、李再宝窜至沈阳市铁西区劳动公园小天使乐园北墙外,高逼住被害人马某(女)抢走衣兜内15元钱,陈、李逼住男被害人高某,将其带到男厕所中并将高某绑上,之后将马某带走强奸。 法院认定,陈洪宇参加轮奸4起,高兴全参加轮奸4起,单独强奸2起,李再宝参与轮奸2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洪宇、高兴全、李再宝目无国法,结伙持械抢劫犯罪数十起,数额特别巨大,并致2人死亡,多人伤害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抢劫犯罪中三人还强奸、轮奸妇女多人,又构成强奸罪,故三人均犯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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