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帮您问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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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51 沈阳今报 | ||
皇姑区崇山西路教师村24-2号楼的张先生问:私家轿车停放在小区里,物业收取停车费60元/月,给开一个“占地费”收据,不知是否合理? 市物价局解答:在不影响居民通行和休闲的条件下,物业部门可以在小区里设立临时停车场地,设立之前必须得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居民反映的停放轿车一个月收费60元,这个价格是合理的。但物业部门收费时,必须得出示许可证,并且给居民开“停车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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