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干个体免多项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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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55 扬子晚报 | ||
晨报讯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凡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广告业、网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些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含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比如说,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等。此外还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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