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补偿事两年未有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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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0:02 黑龙江日报 | ||
原是齐齐哈尔市园艺研究所职工,他和爱人翟淑艳在1991年5月与研究所各签了4亩果园的承包合同,后在所长的同意下又开发了8.5亩地,培育杨树苗和果树苗。1996年11月,蔡云敏调到外单位。 2000年3月,承包合同尚未到期,果园地被市政府征用建办公楼。后来,市政府发文对园艺所职工承包的果园按评估价的50%给予补偿,所有包地的职工享受财政终身供养。园艺 接着,蔡云敏不断到园艺所及市府有关部门上访,园艺所的领导说“你已调出本单位,文件中没有你那条”;农委一负责人说“你愿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去,不管”;他找市长,秘书接待说“我给你往上反映”。 2003年6月25日16时20分,蔡云敏和记者一同到了齐齐哈尔市农委,在会议室里有农委副主任刘广军和市园艺所所长徐利民、副所长孙晓春。 蔡云敏问:“我的事儿都两年多了,咋整啊?” 刘副主任似是回答似是劝说:“先让开发商推平地,补偿问题好解决。”记者听着有些糊涂———好解决,怎么两年没解决。 蔡云敏说:“先推的果园地你们都盖起了大楼,我的补偿还没影儿呢,剩这点果树地再推了,更不知到什么时候解决了。” 记者问:“像蔡云敏这样调出的职工怎么补偿?” 刘副主任回答:“他是特例,现在关键是他的‘合同’是否有效,能不能站住脚。我一直在研究、协调,找到主要依据后向领导汇报,到现在没找到站住脚的理由。” 蔡云敏反问道:“今年6月9日你领我到鹤城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你的朋友梁律师,他不说‘合同’有效吗?”刘副主任无言以对。6月26日,刘副主任又召见蔡云敏说,双方做一下让步,按100%补偿没这个先例,不好解决。虽然蔡云敏人走了,但有合同在,对他仍按园艺所职工对待,按50%补偿,再将蔡云敏调回所里,享受财政终身供养。如果同意,下午1:30告诉我。蔡云敏表示同意。 7月1日,蔡云敏给记者来电话说,调回原单位按50%补偿给我的协调方案不算数了。看来,这件事又不知拖到何时了。10日下午,记者打通刘副主任电话,他说他没权力解决此事,只能协调,现在协调不成了。(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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