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菜馆改正不妥广告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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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0:0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井枫)本报日前报道了西安市北大街一家川菜馆打出“更须公款吃喝”的广告词,引起读者争议一事。昨日,工商莲湖分局青年路工商所责令川菜馆负责人将广告语中欠妥之处作了更改。 记者再次来到这家川菜馆,只见门头广告中比较敏感的字眼已被刮去。川菜馆一位姓王的老板对使用不妥广告语表示歉意。新广告词将突出西安作为旅游城市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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