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遭电击索赔八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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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0:0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吴蔚)一名12岁的小学生不慎触及西安市23中院内的高压线,受伤严重。小学生把23中和西安市供电局推上被告席,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等8万余元。昨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小学生刘某的委托代理人在法庭上诉称,今年3月21日晚,原告在23中门外玩耍时,爬上学校大门西侧高约1米且放着变压器的平台,双手不慎摸到高压电线,被电击倒在地。刘 西安市第23中称自己不是变压器的产权人,并向法庭出示了警方询问原告同伴的笔录,说明原告是翻越院墙进入学校,且从警方笔录看,原告有盗窃嫌疑,他的人身损害有其违法违规行为在前;而变压器附近并非没有防护措施。 对于变压器的产权到底属谁,西安市供电局说,1995年,一个姓王的人申请高压用电,后安装了变压器,王某对变压器有维护管理责任,但不知他是否和他人共同使用该变压器。23中说自己没使用该变压器,但学校确实曾和该王有过往来,而供电局说变压器已被停用。 法庭要求被告继续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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