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4日讯(首席记者尚云)娄烦县的段先生花钱在旧车市场购买了一辆二手“普桑”,并在公安机关办理了一切转让手续。然而几天前,因为怀疑其为被骗车辆,公安机关将该车扣押。段先生弄不明白,既然是嫌疑车辆,为什么能在公安机关办理所有权转让手续。
去年4月份,娄烦的段先生在太原市旧车交易市场相中了车贩子手里的一辆红色“普桑 ”,车牌号是“晋H67018”是忻州市车辆。因为害怕上当受骗,段先生当即通过长途电话向忻州市公安部门查证了该车的合法身份。2002年4月8日,段先生与车贩子在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转让手续的第一道程序就是上网查盗抢,没有疑点,公安局盖章证明后才能过户。”段先生回忆说,当时他还亲眼看到另一辆同样是准备过户的汽车,因为上网查出问题,公安人员当场就带走了驾车司机。花了5万元,还交纳了评估费、服务费等费用后,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所有人都变成了自己,段先生很放心地开车上路了。今年7月9日,段先生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驾车途经定襄县时被一位自称是车主的当地人拦住,原来此车是在出租期间被承租人给卖了,公安机关认为租车人涉嫌诈骗而扣押了车辆。段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因为手续合法,段先生对车辆的所有权应受法律保护。截至目前,段先生的车辆仍被定襄县公安局扣押着。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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