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转账伪造账单 银行职员“卷走”8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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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7:0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利用自己是分理处内勤主管和储蓄所副主任的身份,私自转账和伪造账单,从而将银行里的82万多元公款捞到自己腰包。这起银行“内盗”案近日在合肥中级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2001年5月,孙远担任了农行合肥市阜阳路分理处内勤主管。在日常工作结束下班之前,他通过自己办公室的电脑,进入其分管的应付利息科目、长期不动户科目以及国债兑付科 2002年9月,孙远以帮助阜阳路分理处完成季度存储任务为由,说服合肥市七里塘信用社副主任阮某将该信用社在阜阳路分理处的存款370万元转到孙远提供的江西某防水材料厂驻肥办事处设在阜阳路分理处的账户上。该款到账后,孙远采用开具转账支票的转款方式,分3次将其中的20万元转到他本人在阜阳路分理处开设的账户上。 2002年11月,孙远担任农行合肥市明珠支行濉溪路储蓄所副主任。在这个储蓄所办理1999年3年期限二期国债兑付工作中,孙远又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账单,两次将公款29.6万元转到他在这个储蓄所开设的账户上。 2002年11月下旬,农行合肥市阜阳路分理处发觉到了公款被转走一事,找孙远谈话。知道即将东窗事发的孙远带了一笔钱,于11月28日潜逃。12月13日,在江苏常州被抓获归案。至此时,孙远已将转来的公款82万多元挥霍得只剩下10多万元了。 合肥中级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刑颖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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