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灭火器,谁来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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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3:39 楚天都市报 | ||
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聂丽娟通讯员徐彬刘三爱实习生宋颖 【失火居民“讨说法”】 昨日一大早,口区荣华社区的骆女士来到居委会“讨说法”:前日深夜电表短路引发火灾,居民区里竟找不到一只灭火器,最后还是一家废品收购站的灭火器“驰援”,方未 居委会治保主任刘某为难地说,做好消防宣传、消除火灾隐患,是居委会的义务,但要给居民安装灭火器,他们既没有这个职责,也没有必要的经费。 【老城区难寻灭火器】 记者昨日走访武汉三镇了解到,新城区里的商品房,一般都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紧急逃离出口,而老城区的居民家中极少有安装灭火器的,小区也很难见到齐备的消防设施,火灾隐患也相对较多。 在汉阳西大街,马路两旁多为紧密相连的老式民房,电线如蜘蛛网一般盘根错节。记者连问数位居民,他们都摇头说家中没有安装灭火器,甚至对记者的提问感到诧异。一位王姓中年妇女说,这里一旦发生火灾,就会“火烧连营”,安装灭火器应该是居委会的事。 在骆女士所在的口区崇仁小路,记者看到,这里的老旧民房较为集中,巷道窄深,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很难开进。居委会干部说,辖区内除了营业性场所,近200户居民都没有安装灭火器。在这里生活了近30年的方新云老人说,只要没遇到火灾,又有谁会关心灭火器的事,去做“亏本生意”。【居民应该自己买单】 汉阳汉沙社区居委会主任周年珍说,有些居民一直认为灭火器不该由自己安装,而应该是“政府行为”,而这种“政府行为”,没有几个居委会能办得下来。 “安装灭火器,应是居民自己买单!”口公安分局消防科易科长说,按照《消防法》规定,个人消防设备谁受益,谁购买,谁安装。除营业性场所外,没有强制性规定居民必须配备,但是鼓励居民自己安装。 他说,每家或几家住户合伙花个上百元买灭火器,买个平平安安,这个投资还是值得的。一般住户可购买干粉原料为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只要保存好,可管两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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