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陪同”要不要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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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家长陪同”的规定究竟要不要得?昨天,医生、律师、妇联有关人士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于今日中午12时以后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6613333参与讨论。 医生:成都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中心主任钟菁认为,大多数怀孕少女来医院时,几乎都错过了实施人流手术的最佳时机,这样就加大了并发症出现的几率。“家长陪同”是对孩子的保护,也能让家长和孩子共同正确对待意外怀孕。 律师: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张志华律师称,18岁以下的意外怀孕少女并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一旦手术中出现意外,就需要其监护人来承担责任,作为监护人的家长有义务知道并承担责任。“家长陪同”不能说是对孩子隐私权的侵害。 妇联:成都市妇联儿童工作部崔部长说,医院这样的规定不是“门槛”,而是出于对孩子权益的保护。家长有必要了解情况,并找到适合的引导方式,让孩子正确地直面这个问题。 市妇联权益部袁部长则说“家长有监护权,但孩子也有一定程度的隐私权,坚持要家长陪同,可能导致孩子谎报年龄,不敢到正规医院治疗,从而对身体造成更大伤害。”本报记者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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