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混居之观点交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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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4:5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现在强调要依法行政,法律没有禁止的,政府就不能管。这一举措还体现出对公民私权的保护。“和谁住?怎么住?是住在一间房,还是一套房?这都是公民的个人选择。只要没有违法犯罪,政府就无权干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宏昌认为,公民的居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此举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是进步的表现。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宋功德博士提出,不是说所有的“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都是合法的,“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禁令也不是一无是处。在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民事关系中,“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可能侵害第三人的利益,从这一方面讲,“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禁令在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社会治安与良好风气方面,也还是有其存在的基础。 东拉西扯: 35名男女混居一传销黑窝 2003年4月7日,辽宁铁岭市银州区铜钟派出所的干警火速出击端掉一个传销“巢穴”。在现场,发现35名男男女女盘膝坐在大约90平方米的地上听一男子讲课,屋内床、厨具一应俱全。 在传销团伙中,有两位年轻女子是大学生。据她们讲,她们是被叫“石缘”的网友骗到铁岭的,原想看看龙泉山庄,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就到了这里,网友也不见了。 2003年4月9日《辽沈晚报》 未婚男女员工女上男下混住双层床 位于成都摸底河沿街的某家政服务公司的老板因为“来不及租房子”,竟让公司的数名未婚男女混住在同一间屋子里———几张双层床,女员工住上铺男员工住下铺,彼此毫无遮拦。 2002年12月2日《成都商报》 男女病人混居真尴尬 “怎么现在有的护士光想自己省事儿,一点没有为病人服务的意识?”退休医务工作者何先生简述了妻子住院遇到的尴尬事儿。近日,国女士因脑血栓突发住进了省城一家三级医院,她生活无法自理,吃喝拉撒遵医嘱都要在床上,偏偏病房里又住进一名病情相似的男病人,两人都觉得非常尴尬,而护士长又不愿及时调整床位。《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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