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狂洗茶庄 四凶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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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5:1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程兴仇王鑫记者曾光)前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龙泉驿区法院对一起在成都市引起较大反响的团伙抢劫案进行公开宣判,涉案16人中被告人龚朝洪、凌书文、付凯、侯火均等4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处死缓,3人被判处无期,另有6人被判处3~15年有期徒刑。 2002年5月22日深夜12时,一辆面包车在龙泉镇滨河路“大舞台”茶庄门前突然停下,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4月至5月,龚朝洪等16名被告人纠合在一起,驾驶机动车辆流窜至武侯、成华、龙泉驿、郫县等区县,在凌晨1时至5时,持刀枪闯入茶铺、商店、网吧等实施抢劫。短短两个月内,该团伙连续抢劫达28次,受害人员达130余人,共抢得现金9万元,手机60余部,项链3条,戒指6枚,手表8只及其他财物。案件中涉案抢劫人员大多是外地农民及无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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