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难倒受伤打工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7:15 生活日报 | ||
本报热线6991166消息(记者 张璐 实习生 张祝芳)从受伤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王峰脚上的烧伤离治好还差得远。自6月4日在工作中被一种药剂烧伤后,王峰多次找雇主索要医疗费,却只拿到200元,而要彻底治愈,少则三千,多则上万。前天,王峰艰难地来到本报接待室,颇为委屈地说:“我什么时候才能要到这笔医疗费啊!” 6月4日,王峰在八一立交桥路边的一黑职介揽到一个配、分装药剂的活。当日下午他 虽然工作时带着胶皮手套,穿着胶皮雨鞋,但药剂还是溅到王峰的脚上,使他疼痛难忍。现场一名负责人告诉他:“没事,用清水冲冲,回家再抹点红霉素药膏就好了。”但他用水冲洗后,疼痛却没有丝毫减轻,回家后当天夜里他没睡着觉。第二天他的脚肿得像馒头,起了好多大水疱,根本不敢着地。家人和邻居将他送到医院,医生诊断属药剂烧伤。刺破水疱,打上消炎针后,王峰拿了些药回家休养。20多天过去后,王峰的脚伤还是很厉害。7月4日,王峰又去了一家治疗烫伤的专业医院,医生说要治好脚伤需要3000——10000元。因拿不出那么多钱,王峰只好选择保守疗法。 一周前,王峰跛着脚去雇主那里索要医药费,接待他的一名王师傅听说后给了王峰200元钱,让王峰回家先治脚,并答应把情况给老板汇报。但此后王峰再去时,不是找不到人,就是老板没回来,王峰再也没拿到一分钱的治疗费。 15日下午,记者陪王峰来到那家工厂。在办公室里,那名王师傅对记者说王峰的事情他们不是不管,只是老板出差在外,需要老板回来后定夺。记者要求直接与老板对话,却遭到拒绝,记者提出要看该单位的营业执照,王师傅也说被老板办一个手续拿走了,甚至连王峰当时生产的药剂,王师傅也坚决不肯说。而至于老板什么时候出差回来,王师傅也不能确定。 出来后,王峰委屈地说:“总说老板不在,难道老板总是出差在外吗?他们是不是在推脱啊?”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董瑞光律师,他说根据《民法通则》,雇工在为雇主工作中如果没有故意自伤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伤害后果,雇主应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承担雇工在医治过程中的误工费用。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