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取缔“洗腰”场所 “洗腰”无任何医学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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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7:2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瑾哲实习生范珍妮昨日,经市卫监所现场检查发现,洗腰完全违法,纯属欺骗消费者。故市卫生局于当日下令取缔全市“洗腰”房。 昨日,西安市卫监所与新城区卫生防疫站联合对尚俭路、尚德路的“洗腰”房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尚俭路54号的“聚龙足保健苑”大门上挂着“药物洗腰20元”的横幅,而在其卫生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仅有“足浴”一项。执法人员问服务员如何洗腰,却无一人能说清 据市卫监所公共环境卫生科科长韩国龙介绍,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许可项目中就无“洗腰”一项,其既不属许可范围,也未经许可,故“洗腰”这个说法纯属臆造,无任何医学依据。在经向市卫生局汇报后,市卫生局下令取缔全市“洗腰”场所,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此项整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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