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勤处物资科科长王玲涉嫌受贿案一波三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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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7:36 三秦都市报 | ||
2003年3月初,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举报:“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勤处物资科科长王玲,在给机场工作人员委托西安南郊某大型服装企业加工制作制服时,索要巨额好处费……” 收受11.5万元“好处费” 突然翻供 经查实,1999年12月,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与西安南郊某大型服装厂签订了价值近百万元的制服加工合同,货款两清后,该厂分五次陆续给付机场物资科科长王玲11.5万元的“好处费”。 3月16日,王玲再也没能像平时那样下班后回到家中,被检察官“截”到了检察院。当天,王玲就交代了犯罪事实,4月10日莲湖区检察院以受贿罪批准将其逮捕。4月20日此案被反贪局移送起诉。 然而,就在莲湖区检察官按程序认真审查起诉这一案件时,案情却风云突变。王玲突然翻供,说反贪局定她受贿的11.5万元,她交给了单位或用在办公上。2003年6月20日,检察官提审她时,机场后勤处拿出了一组新证据:出具证明,王玲曾将西安南郊某服装厂6万元回扣交给单位。另有王玲交给单位共计32100元的两张收据。王玲又声称其中还剩余的钱她也确实花在了公事上。瞬间,王玲的罪名似乎被“漂洗”得清清白白。 丈夫找人出假证 案情的突变让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处长邢成军顿生怀疑,为进一步查明真相,检察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并召开了侦查会议,并将王玲换押,切断她与外界已建立的联系,同时核查三份新的证据材料。” 在调查为王玲翻案的律师陈某时,陈某说出了他和王玲及其及丈夫吴某的接触情况。同时发现王玲翻案的前几天,其丈夫吴某多次打电话和机场后勤处某领导联系,两人之间电话来往之密集十分异常。办案小组连夜传讯吴某,其对为什么要频繁地与该领导联系作不出合理的解释。 检察官找到机场后勤处某领导时,他主动向检察官讲明了情况:“那几天,王玲的丈夫几乎天天找我做工作,说王玲说了让单位承担五六万块钱,她就没事了。我就让处里出具了收到王玲6万元钱的证明。”经核实,另一份证据中所提到32100元,是王玲交来的其它事务的钱,与她这次索要的“好处费”没有任何关联。 编“小戏”套真话 案件明了后,王玲并没有轻易“缴械”。无奈,检察官只好编排了一出“小戏”,将王玲和她的丈夫、机场后勤处的某领导、会计同时带到了检察院,让王玲在“无意”间瞥见他们在谈完问题后离去。看着他们“如释重负”的背影,王玲终于低下头说:“我错了,我向你们说了假话。”经进一步调查,又查出王玲另一笔近50万元来路不明的钱。经核查,这钱原是在2002年,在委托宁波一家服装厂加工制服时,王玲以给当时自己所在处返钱做职工福利为由,骗为己有。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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