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嘛索赔一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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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8:5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然刘平实习生李书月)昨天上午,红桥区法院公开开庭,继续审理本报6月11日报道的《三居民告网通索赔一元》案,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原被告双方争执不下,合议庭最后宣布将择期宣判。据了解,此案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反响强烈,又有多名居民提起同样的诉讼。 居民 彰显合法权益 索赔只是象征 红桥区中嘉花园秋水苑居民、原告代表高某表示,被告通信公司没经过居民们的同意,擅自将“小灵通”发射天线安装在居民楼顶上,严重侵害了业主们的财产所有权,因此要求被告立即拆除发射天线,将损坏的楼顶恢复原状;责令被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元并承担诉讼费用。高某指出,尽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已自行拆除了天线,但他们此举同样事先没和业主们打招呼,再次擅自在居民楼顶施工,同样是对原告的不尊重。至于为何索赔1元钱?高某解释说,被告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此数,但原告起诉的目的不是为了金钱,只是要彰显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希望被告规范自己的行为,索赔数额只是象征性而已。 网通 已尽注意义务 索赔没有证据 被告通信公司的代理人答辩时表示,依据有关电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止或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从事电信设施建设,且被告安装的天线重量很轻,不会对房屋结构构成损害,加之被告安装天线前事先已经征得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当时该小区尚未建立业主委员会),被告已尽到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同时,众原告事先一直未就安装天线一事提出异议,被告只是在接到诉状时才获悉此事,并出于自身形象考虑,已经拆除了发射天线。该代理人表示,原告提出一元钱的索赔要求,但至今没有拿出自己遭受损失的证据,因此要求法庭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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