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作家因毕业档案中写其精神反常 索赔21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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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9:41 东方新报 | ||
青年作家汤国基为毕业档案中的一句话再打名誉官司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肖猛 秦楼 实习生吕乐报道 7月14日,刚刚与前奥运冠军刘璇的母亲打完名誉权官司的青年作家汤国基,又以名誉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自己的母校益阳师专(现名湖南城市学院)和宁乡县教育局。 据汤国基介绍,1980年10月至1983年7月,他在湖南城市学院中文系(原益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科)80级2班学习,1983年7月15日毕业离校。当年他被分配回原籍宁乡时,竟没有一个单位肯接纳他,此后就一直没有工作,生活极不稳定。今年7月初,汤国基通过某种途径看到了自己当年的档案,发现其中有这样一句话:“考虑到该生长期患有头昏失眠等疾病,有时有精神反常现象”。汤国基说,就是这句话伤害了他20年。他因此于14日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湖南城市学院和宁乡县教育局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100万元整。赫山区人民法院以赔偿标的太高和管辖权不在该区为由拒绝立案。汤国基告诉记者,索赔2100万是因为他蒙辱20年;他将继续向益阳市中级法院乃至湖南省高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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