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起教育乱收费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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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9:41 东方新报 | ||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岳冠文 实习生李琼琼报道 昨日,湖南省向全省通报了自今年4月份以来查处的10起教育收费中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1、岳阳县西塘镇、三荷乡向学生搭车收取农业税和危房改造费案。 今年春季开学时,岳阳县西塘镇、三荷乡在中小学收费中分别向每生搭车收取农业税 对此,岳阳市有关部门决定,给予西塘镇党委书记、镇长喻飞跃、三荷乡党委书记陈完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荷乡乡长刘庆福记过处分;责令西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刘跃丰,三荷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孙旺年写出深刻检讨;给予三荷乡平地中学校长廖向军、西塘镇教育办主任曹宏平行政记过处分;并且岳阳市还责令岳阳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讨。 2、宜章、永兴县部分学校强制学生家长损资案。 宜章县城关镇三完小为解决修建3000平方米水泥操坪的资金,决定向学生家长收取捐资款。2002年5月20日校长黄兴谱主持召开了全体学生家长会议,强行要学生家长捐款,共收捐款91940元。 永兴县城关学区所辖的城关中小、先锋小学、红旗小学今年春季开学后,强行要学生家长捐资助学,共收捐款397138.8元。 对此,宜章县决定给予黄兴谱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教育局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并将情况通报全县。永兴县给予城关中学校长冯云付、先锋小学校长邓平松、红旗小学校长史曼君行政记过处分,并通报全县,给予永县兴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曹世平党内警告处分。 3、沅江市竹莲乡向学生搭车收取农业税案。 沅江市竹莲乡在今年春季开学时,乡党委、政府、人大班子组成人员讨论决定,每个学生在交纳学杂费的基础上加收200元农业税,由全乡各中小学校具体实施。 对此,沅江市决定给予莲乡党委书记冯正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主持乡政府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黄绍华、主持乡人大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罗伟党内警告处分。 4、桃源县郑家驿乡九年制学校向部分学生违规注射“丙种球蛋白” 2003年4月10日,在桃源县郑家驿乡九年制学校医务室行医的李桂清到桃源县卫生防疫站购买“84”消毒液,该站工作人员刘红专向李桂清介绍,注射“丙种球蛋白”可预防非典。4月16日,刘红专给李桂清打电话称县里发了文,要李在学校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李桂清接电话后赶到县卫生防疫站,从刘红专处拿走1份县委办、县政府办防非典文件(机密级)的复印件,并盗用县卫生防疫站的名义,在县城一打字店自行印制了20份“关于预防非典型肺炎的紧急通知”。回校后,李桂清就注射“丙种球蛋白”一事向当时临时主持学校日常工作的吕兴华副校长作了汇报,征得其同意后,李桂清将“紧急通知”发给学校各班主任,通过班主任在学生中进行宣传发动,要求学生自愿交费。4月17日至21日,全校有368名学生及部分教师子女注射了“丙种球蛋白”,第一批183名学生每生收费13元,第二批185名学生每生收费18元。 对此,桃源县责成县卫生部门和公安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体医生李桂清给予吊销执业机构许可证,行政拘留15天,没收非法所得2000元的处理;责成县教育局撤销对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的吕兴华副校长职务,并将其调离教育系统;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校长龙飞章、联校校长胡万贵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泄密直接责任的刘红专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卫生防疫站和郑家驿乡人民政府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讨。 5、永定区敦谊小学借预防“非典”工作乱收费案。 今年4月23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敦谊小学在未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请示报告的情况下,擅自向在校学生以每人10元的标准收取了非典预防费,总额为31700元。 对此,永定区决定给予敦谊小学校长胡绍初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胡绍初校长职务。 6、醴陵市黄沙联校以学生家长捐款建校的名义强行学生捐款案。 今年春季开学,醴陵市黄沙联校以学生家长捐款建校的名义,按每人50元标准强行学生捐资,自制收据,共收取了3250名学生的捐款共计160450元,其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工程款和借款。 对此,醴陵市决定给予黄沙联校校长吴升海党内警告处分。 7、永州市五中教员唐利军等人对学生乱罚款乱收费案。 永州市五中初81班班主任唐利军、初82班班主任蒋湘玲、初83班班主任秦建云为整治班纪班风,擅自决定对班上违纪的学生采取罚款的办法,以罚代教,凡学生迟到一次罚0.5元,上课讲小话每次罚0.5元,不打扫卫生每次罚2元,旷课一节罚款2元,打架每次罚2元。对此,永州市决定给予唐利军、蒋湘玲、秦建云行政警告处分。 8、衡南县江口初级中学违规收费不入账案。 今年上学期期中,衡南县江口初级中学向初三年级178名学生收取补课费每人100元,共17800元,未入学校财务账。对此,衡南县决定给予校长陈明元行政警告处分。 9、湘潭县排头乡黄荆坪中心小学借勤工俭学名义收取以资代劳费案。 湘潭县黄荆坪中心小学在2002年下学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中,没有按上级要求集体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而是将勤工俭学指标任务分摊到每个学生,向学生收取以资代劳费,全校共违规收费2481.7元。 对此,湘潭县决定给予黄荆坪中心小学校长周祖炎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校长职务;给予该校副校长颜昌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排头乡联校胡亦安行政警告处分。 10、邵阳市九中组织学生补课并巧立名目收取多种费用案 邵阳市九中于2002年5月20日召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向初三年级每生每期增收寄宿费25元;为提高升学率和办学声誉,学校研究决定向初三年级每生每期收取20元作为教师、优秀生奖励基金。该校初三年级110班班主任蒋仲江、111班班主任伍崇崇擅自组织学生补课,并违规累计收取每生补课费350元,资料费、试卷费93元,水电费、寄宿管理费每生190元,作为老师晚上值班和招待老师开餐费用。 对此,邵阳市决定,所有违规收费限期清退给学生,给予校长邓秋莲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党支部书记张厚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教师蒋仲江、伍崇崇行政记过处分;并将该校违规收费问题向全市教育系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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