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不付“偷吃费”情妇雇凶殴情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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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13:58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 丁后锋 通讯员 亿雄 一个是有妇之夫,一个是离婚少妇,两人冲破婚姻道德的最后防线,苟合私通。当情夫向情妇提出分手,情妇却要情夫支付3万元“分手费”。被逼无奈的情夫,讨价还价后打下了15000元的欠条,然而没按规定时间还钱。于是,情妇便雇凶挟持情夫…… 狗肉店突然遇“知己” 现年40岁的刘全录,是钦州某单位的一名职工。2001年10月份的一天,刘全录应朋友之约到钦州小江镇解放路一间狗肉店吃饭。刘全录刚走进狗肉店,就被一位身材高挑、洁白丰满的女子吸引了眼球。在朋友的介绍下,刘全录和女子一起上了餐桌。席间,在推杯换盏中,刘全录被那名女人特有的魅力深深地打动了。“这个女人真是一团迷!”刘全录不由暗暗自叹。 刘全录主动和该女搭讪,在交谈中,他得知该女是个离了婚的少妇,名叫许颖,32岁,钦州寨圩镇人。许颖曾是一名老师,因不甘于教书的清贫,辞职经商。许颖也知道刘全录是个有家室的人,但她对这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人心存好感,觉得刘全录具有成熟男人的品味,言行举止非常稳重。两人相互了解后不断举杯相碰,许颖还不时地把一勺勺又鲜又嫩的狗肉盛进刘全录的饭碗。 酒醉肉饱曲终人散之时,聪明的刘全录不失时机地要了许颖的联系电话和住址。刘全录回家后,满脑子全是许颖的影子,他一个晚上彻夜难眠。第二天晚上,刘全录便主动打电话邀请许颖。许颖爽快应约,并答应刘全录在自己的出租房见面。 当晚,刘全录如约来到了许颖的出租房。两人第一次单独约会,双方显得特别热情。两人坐在出租房的床铺上,谈话不到20分钟冲破了最后的防线,情不自禁地搂在了一起…… 孽情纠缠身心俱疲 刘全录和许颖私通不久,外面的风言风语很快传递到了刘全录妻子的耳朵里,刘全录原本和睦的家庭从此蒙上了一层阴影。 2002年3月的一天,刘全录的妻子和许颖在钦州街头不期而遇,两个女人见面后,先是一场口水大战,最后发展到大打出手。当两个衣衫凌乱狼狈不堪的女人同时站到刘全录面前时,刘全录只好低头不语。许颖大声对刘全录喊道:“我会等到你离婚的那一天!”刘全录顿时明白一个道理:一个男人不可能同时拥有两个女人。 其实刘全录心里十分清楚,一开始他就没有想与许颖结婚,只是想找她寻开心,现在事情发生到如此地步,刘全录不得不放弃许颖。 刘全录深思熟虑后,终于鼓起勇气正式向许颖提出了分手,但许颖却冷冰冰地回绝了他,并沉着脸对刘全录说:“我已深深地爱上了你,惟一的选择就是我们两人结婚。”面对这种结局,刘全录不禁打了个寒颤,他知道这个女人不是想像中的那般简单。 此后一段时间,许颖迅速对刘全录开始了“攻势”,每天都逼迫刘全录回去跟老婆离婚,两人以前的“甜蜜”荡然无存,矛盾开始激化。 刘全录既要对付情人还要应付妻子,他实在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他决定和许颖彻底分手,但头痛的是这个女人一定要和他登记结婚。刘全录不知该如何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整个人变得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打下欠条“赎回”自由 这样的生活维持了半年多的时间,半年里,许颖放弃了自己的生意,生活也陷入困境,就连房租、水电费和日常生活开支都成问题。 刘全录紧紧抓住这个机会向她摊牌:“如果两人能彻底分手,我可以补偿一笔费用作为你的青春损失。”经过半年的交往,许颖也意识到刘全录不可能娶自己为妻,便同意了刘全录的要求,开口向刘全录要3万元的分手费。 “1万元!”刘全录讨价还价。“不行,3万元换回你一个家庭就算便宜了。”许颖显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坚持3万元的要价。经过一个月的协商,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并产生了一个荒唐的“协议书”。 协议书规定,由刘全录支付和许颖两人相处几个月来的房租费1400元,另补偿15000元作为许颖的青春损失费,前提条件是两人彻底分手。第二天,刘全录首期付了1000元及房租费,并给许颖打下了14000元的欠条,欠条上注明2002年12月底付清余款。双方签订协议后,许颖遵守双方的约定,不再找刘全录的麻烦了。 情妇雇凶挟持情夫 刘全录虽然以14000元的欠条摆脱了许颖的纠缠,但如何还清许颖的欠款让刘全录更为烦心。对于一个月收入仅仅几百元的刘全录来说,要支付这笔欠款确实不容易,更何况开支这笔钱还要通过妻子和家人这一关。 眼见还款的期限到了,但他东挪西借还是筹不到这笔费用。每次许颖找刘全录讨债时,刘全录都对许颖敷衍了事。时间一长,刘全录干脆采取回避的方法躲避。 刘全录拒绝“还债”,令许颖非常生气:“他太低估了我了,想赖帐没门,他要这样别怪我不客气。”为逼迫刘全录还债,许颖找到了苏某、宁某、梁某等8名社会闲杂人员,决定通过暴力向刘全录讨回这笔“风流债”。 2003年1月12日清早,刘全录一出门就发现许颖和8个操有长刀和砂枪等凶器的彪形大汉站在自家门口。还没等刘全录反应过来,就被许颖等人挟持走了。刘全录被挟持到了一个偏僻的山坡上,8名青年分3组轮流对他的胸部、头部、面部进行拳打脚踢。 看着刘全录被打得哇哇大叫,许颖视若无睹。一顿毒打后,八人又威胁刘全录在中午1时前必须先还5000元给许颖,否则当天就弄死他。饱受皮肉之痛的刘全录不敢怠慢,马上电话通知家人拿了5000元交给许颖,重新向许颖写下了一张9000元的欠条,并答应在春节后两个月内还清欠款。 在刘全录重新写下欠条后,许颖又威胁刘全录:“这只是刚开始,只是先给你一点点颜色瞧瞧,希望你老实点,否则好戏还在后头。你不要以为我们俩的关系已经结束了,如果你敢跟你老婆继续在一起,下一步就要收拾你老婆。” 刘全录被放回家后,因伤势太重住进了医院,他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医院检查,刘全录身上、头部、面部等软组织多处受挫伤,左耳膜穿孔,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侦查,并迅速将许颖、苏某、宁某、梁某等人抓获归案。2003年3月10日浦北县检查院对许颖等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2003年7月11日,浦北县检察院依照法律程序将此案推上法庭。 作者:丁后锋 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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