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还在手中存款不翼而飞 法院判决:银行全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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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15:11 汉网-长江日报 | ||
存折还在自己手中,存款却莫名其妙地被别人取走,找到银行讨说法未果。失主无奈之下与银行对簿公堂,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银行全赔。 做个体生意的王女士于2001年10月中旬在襄樊市内某银行分理处开户办理了一个活期存款单,至2002年7月30日,王女士在该存折上尚有存款余额22494.40元。2002年8月1日,王女士再次用此存折在开户分理处存款时,却被银行告知,在2002年7月31日,此存折上的钱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7月31日取走原告1.6万元的人名叫张兵,取钱时他只拿了本人身份证及一个“存折”,并未带王女士的身份证。正常支取应在存折上有交易记录,而王女士的1.6万元被他人取走后,原始存折上没有记录,系非正常支取,银行应承担过错责任,故判决该银行全额赔偿王女士的损失。(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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