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把玩具枪打劫储蓄所 一青年被判徒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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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16:18 中国宁波网 | ||
中国宁波网讯(萧剑徐白)拿了把玩具手枪就去抢储蓄所,近日,贼胆包天的史某被法院以抢劫(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千元。 史某是河南省淅川县人,去年到慈溪三北打工。因其好赌,微薄的收入大多流进了别人口袋。今年3月25日下午,史某决定去三北镇的邮政储蓄所抢钱。他拿了把在老家买的玩具仿真手枪,到储蓄所柜台前声称要存款,在存款凭证上写上“把钱拿出来,不听话大家都得 因史某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是未遂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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