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不准枉法贪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17:40 深圳晚报 | ||
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农民征地补偿款等行为将受严惩 征用土地不准枉法贪赃 本报讯(记者陈娜)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和土地征用款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从本月起,市纪委、市检察院、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和市 据了解,本次专项执法监察是我市近年来第一次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的联合检查行动,也是我市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征地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具体行动。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7月至10月,就各区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和各项补偿费支付情况、属于集体所有的各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一查征地手续是否完善;二查征地款是否如数按期支付;三查有无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征地款项的情况。 据悉,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区的检查面不低于30%。会议强调,对于征地手续不完备的,征地单位要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对于拖欠农民征地款或未按合同规定足额支付征地款的,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给农民;对于侵占、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征地补尝费的,要追回征地补偿款,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作者:记者陈娜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