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计时服务 实为组织卖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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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04:1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7月17日电(记者崔丽)北京鑫展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经理金敦鑫为使自己暗地里从事的非法经营更加隐蔽,竟通过媒体以提供计时服务为名,组织多名妇女向雇主卖淫。 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判处金敦鑫有期徒刑8年,罚金2万元的判决。 2002年1至9月间,金敦鑫通过一些报纸杂志,以北京鑫展信息咨询服务中心雇佣计时服务人员为名,招募了9名卖淫人员并为之提供卖淫信息,先后安排这些人员进行非法活动10余次,从中收取服务费,获利5500元。无业人员严某明知金敦鑫在从事组织卖淫活动,仍帮助其发送卖淫信息,并收取部分非法利益。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金敦鑫为牟利,采用以招募、引诱、向卖淫人员提供卖淫信息的手段,控制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严某明知金敦鑫组织卖淫仍积极协助,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1万元。一审法院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终审应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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