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就业有新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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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0:02 温州都市报 | ||
眼下正是大学生为找工作、落实户口而奔忙的关键时刻。据市人事部门介绍,今年我市推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大学生就业的新政策,包括人事代理、先落户后择业等。 申请人事代理 除鹿城区外,各县(市、区)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 办理程序:1、毕业生到市人才中心领取《各县(市)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人事代理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与市人才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代理合同书,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 4、市人才中心为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证”和“就业信息卡”,免费提供就业推荐信息服务。 先落户后择业 非温籍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和毕业后尚未落实单位及户口的毕业生,如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即使还没找到工作,也可在温州先落户,真正实现“先安家、后立业”的目标,这对引进各类人才而言,也极为有利。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凭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程序:1、毕业生到市人才中心领取《非温籍毕业生先落户后择业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与市人才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代理合同书,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 4、凭人事代理合同书由市人才中心开具《非温籍毕业生落户通知书》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详情可向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咨询,电话88623639。 王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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