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蹦极第一人"状告"基尼斯"商业欺诈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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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0:18 新华网 | ||
庭审持续了一整天,尽管审判长有意无意地省略了民事审判中征求原被告调解意愿的常规程序,张迪仍然错过了昨晚6时回京的班机。 拥有“中国蹦极第一人”之称的张迪本不想在上海打官司,但因为司法管辖权限的界定,由他递案起诉,进而在全国引起轰动的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总部(以下简称“大世界”)商业欺诈案,被最终确定在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审理。 昨天上午,在数十名记者的旁听下,本案公开开庭。 历时4月申报纪录 张迪提出欺诈索赔 张迪大致诉称,去年4月他从媒体得知“大世界”曾在中国颁布过多项基尼斯纪录,遂产生了向该机构申请高空蹦极世界纪录的意向。通过电话了解和来沪走访,他被有关人士告知上海的“大世界”就是英国吉尼斯纪录总部的代理机构,便支付了1800元申报费。 8月29日,他在邯郸完成了直升机80米高空蹦极的壮举。9月15日,他将申报资料寄给“大世界”,不料17日《北京青年报》刊登了《基尼斯不是吉尼斯》的文章,对“大世界”颁发的基尼斯纪录提出了置疑,张迪遂于9月19日以商业欺诈的案由将“大世界”告入北京西城法院。 今年4月,因地域管辖问题,张迪转赴上海,向黄浦法院递状,请求法院判定“大世界”构成商业欺诈,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申报支出等在内的损失约5.8万元。 在庭审中,张迪特意将上海文艺出版社追加为第二被告,指责其在为“大世界”出版的图书中印有不实的宣传语句,客观上导致了自己错信,所以要求其与“大世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补充提交18份证据 “大世界”亮出杀手锏 昨天上午9时的预备庭中,“大世界”补充提交了18份证据,很多都是此前从未被公开的内部资料。 其最关键的一份证据是,1994年与英国吉尼斯签订的合同,它证实“大世界”确曾同外方有过“吉尼斯世界纪录”的申报推荐合作关系,而并非许多媒体报道的那样,“大世界”是一直盗用“吉尼斯”的名义在从事活动。 其另一份有力证据是,张迪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中声称“误导自己的‘大世界’职工”朱某,在律师的笔录中否认了曾向张迪介绍过“上海基尼斯纪录就是吉尼斯世界纪录”。 质证辩论 各抒己见 欺诈之说似难定论 下午2时正式开庭后,“大世界”仅质证就用掉了1小时20分。其大致解释了与英国方面的合作关系应当是在2002年9月14日接到对方信函后才正式终止,所以在此前对外使用“吉尼斯”名义并不算违法。由于张迪提交的第三部分证据完全是电视媒体的报道实录,“大世界”对此进行了法律意义上的指责。其中针对央视某知名栏目,律师更当庭批评,称该节目使用了话外音和剪接技术,对“大世界”相关人员的采访镜头进行了断章取义式的引用,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 张迪方面的质证关键还是围绕“大世界”刚刚补充的外方合同展开。由于“大世界”声称其合同中有保密条款,所以该合同并未完全提供,只节选了其中两页。但张迪怀疑,“大世界”很可能只提供了合同中对己方有利的部分,隐瞒了对其不利的限制条款,所以要求“大世界”提供合同全文。 庭审于下午5时24分结束。据参与旁听的法律人士分析,由于“大世界”补充了大量证据证实己方未曾故意隐瞒相关事实,如上述证据被合议庭采信,张迪状告“大世界”商业欺诈的案由将很难得到法律支持。据悉,黄浦区法院将择日对本案作出宣判。(记者/罗剑华)(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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