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强奸妇女 十年后获刑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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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5:04 合肥报业网-合肥晚报 | ||
新华社南京7月18日专电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农民单崇明十年前强奸同村一名23岁的妇女,通过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十年后终于依法受到追究。铜山县人民法院6月24日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判决后,单崇明没有上诉。7月4日,判决正式发生法律效力。 今年3月初,铜山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十年前县公安局对村民单崇明涉嫌 2003年3月19日,铜山县检察院将逍遥法外十年的犯罪嫌疑人单崇明抓获后,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同时将单崇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当日,铜山县公安局对单崇明立案侦查,并决定对其刑事拘留。3月31日,单崇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因当年办理此案的公安人员,其渎职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检察机关没有对其立案侦查。 6月24日,此案再次开庭审理。单崇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终于认罪服法。一件十年冤案由此得到昭雪。(卢志坚、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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