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里斗”斗出腐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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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09: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一起由“窝里斗”而行凶报复牵出的腐败案。凶杀案发生 2002年11月23日晚23时50分,新疆哈密市北郊的新疆建设兵团农十三师红星三场。 “严场长,你的朋友给你带东西来了。”伴随着急促的敲门声,一名男子的叫喊声,打破了寒冬夜空的寂静。已经入睡的场长严某急忙起身开门。 突然,一包粉末撒在他的脸上,使他什么也看不见了。随即,敲门人对他拳打脚踢并向他的头上、肚子、大腿处捅了8刀。行凶人逃跑时,慌乱中留下一个摩托车头盔和装石灰用的袋子。 受伤后的严某挣扎着向附近的农场派出所报案,并被迅速送往哈密红星医院。经过医务人员的精心抢救,严某脱离了危险。凶案缘于“窝里斗” 场长被伤事件,不仅让红星三场的各族职工震惊,同时也引起新疆建设兵团及兵团农十三师领导的关注。兵团公安局和农十三师公安处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侦破。 人们的猜测和有人故意散布的流言,使案情一度扑朔迷离。经过警方的认真排查,农十三师红星二场工交科副科长马龙及4连副连长马剑秋进入警方的视线。两人是时任红星三场政委徐继明的亲戚。 随着两人的交代,一场官场争斗的丑剧展示在人们眼前。 2001年7月,47岁的严某和38岁的徐继明分别被委任红星三场场长和政委职务。理应好好共同合作把农场经济建设搞上去,让职工尽快富起来的党政一把手,却在一年多时间里,因权力之争和个人利益逐渐结怨,并升级至公开的争吵。 2002年10月初的一天,徐继明在其妹夫刘志文家喝酒时,谈起与严某之间的矛盾。越说越气的徐继明对马龙、刘志文说:“真想收拾他!”为了保住当政委的大舅子及今后能继续得到关照,马龙、刘志文立即表示愿意效劳。 此后,马龙、刘志文先后两次骑摩托车,从红星二场跑了近40公里来到红星三场,但未遇到严某。11月上旬,徐继明、马龙再次在刘志文家喝酒时,徐继明催促两个妹夫赶快动手。虽然当时曾一口答应愿意担任杀手的马龙、刘志文,毕竟知道行凶杀人的利害关系。有些害怕的马龙将此事告诉妻子徐继琴,让她劝劝哥哥徐继明,徐继琴却始终没有说。 2002年11月21日,徐继明再次打电话催问马龙。第二天,马龙告诉妻子要去红星三场,让她装一袋石灰。当晚,马龙带上准备好的石灰和一把刀子去叫自己的叔叔马剑秋。两人骑了一个多小时的摩托车,来到几十公里外的红星三场。久等不见严某,两人便来到刘志文家,告诉他“老大催得紧”。 11月23日,马龙和马剑秋再次骑摩托车来到红星三场,没见到严某,他们折回身又到了刘志文家。23时50分,两人又一次来到严某宿舍。骗开门后,将严某捅成重伤。 2003年1月19日,徐继明被哈密垦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刘志文、徐继琴也相继被逮捕。查出受贿案 家在乌鲁木齐的严某原是一个大机关的处长,在到一个边境团场挂职任副团长两年回到机关后,又主动要求到基层农场工作。 案发后,警方曾从严某在红星三场的宿舍里发现巨额现金。面对办案人员“是不是别人送了礼你没有办成事,有人想报复你?”的调查,严某主动交代自己在红星三场工作的一年半时间中,先后受贿42700元。 原本是受害人的严某被司法机关另案逮捕。 2003年5月7日,严某以受贿罪被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在对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审理过程中,徐继明也交代了先后受贿12600元的事实,其中有现金、购物卡、装修材料等。 2003年6月20日,徐继明一家5人被押上了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庭就共同实施的故意伤害他人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徐继明以犯有故意伤害罪与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马龙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马剑秋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刘志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徐继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5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严某医药费、营养费等合计49060.16元。案外余音农场政委为争权夺利、泄私愤,指使亲戚行凶伤害农场场长,并又带出受贿案件一事,让人们感到震惊和气愤之余,也给人们带来沉重的思考。 作为国有企业党政一把手,在共事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双方的矛盾竟然发展到水火不相容,甚至“刺刀见红”,除两人自身素质不高外,不能经常及时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外,一些职工认为,如果上级有关部门或农场班子的其他成员,能及时发现并切实帮助解决两人的矛盾,这场丑剧也许不会上演。案发后,红星三场领导班子已被调整。 严某上任才一年多,就敢贪污受贿数万元。因而也有群众调侃:“严某应该感谢徐继明,要不是这8刀捅出他们的腐败案,说不定他们在台上还会越来越贪,到时候还可能掉脑袋呢!” (来源:本报记者陆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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