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替女孩“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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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05:5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截至昨日,来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接受免费人流手术的少女仍只有一例,其他遇到同样“麻烦”的少女都因“家长陪同”这一原则望而却步。在昨日打进本报热线进行讨论的上百读者中,有不少人提出“通过社会组织来充当孩子手术时‘监护人’的角色”,一方面保护了孩子的隐私权,另一方面能让她们接受正规安全的人流手术。一读者称:“现在孩子犯了错,最想瞒住的就是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父母,如果社会能提供这样的机会,可能会让孩子减轻心理负担,有利于尽快走出意外怀孕的心理阴影。” 不过,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法律顾问、法学专家江敏律师说,18岁以下的少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她们怀孕后要做人流手术,必须要其监护人签字,以此来承担责任。既然医院愿意为未成年少女做免费的人流手术,他们要求家长陪同也是无可厚非的。此外,社会上也不可能出现一种中立的机构“代替”未成年少女的父母在手术中暂时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因为那实际上是侵占了法定监护人的权利。 成都市妇幼保健院院长郑忠伟表示:只有坚持“家长陪同”这个原则,才可能把意外怀孕少女“引上正途”。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国内第一个类似机构———重庆市计生医院“少女意外怀孕援助中心”。该院曾院长告诉记者,该中心已摸索出了一套“折中做法”:首先接收前来求助的孩子,在检查过程中逐步让孩子接受医生劝导,尽可能与其家长取得联系;而对那些死活不愿意通知家长的孩子,医院将视手术难度而定,如果手术风险极小,医院将为其实施,如风险很大就将另寻他途。而对于如何“另寻他途”,曾院长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 本报记者 刘宇 实习生 陈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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