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撞车敲诈钱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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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06:4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过路司机财物。昨日,犯罪嫌疑人彭海峰、陈平、刘益军被宁乡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16日,宁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报,称玉潭镇民兴路某饭店4楼住着一伙青年已住了20余天,每天昼伏夜出,行踪诡秘。民警获悉这伙人经常晚上骑摩托出去,到天亮才回店,确有作案嫌疑。当晚7时许,民警赶到该饭店,对正在吃饭的3名男子进行传唤。 经审查,3名男子分别叫彭海峰、陈平、刘益军,均系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镇人。今年5月以来,他们伙同本镇的何叶青、谢义忠在益阳岳家桥、鸾凤村及宁乡煤炭坝等地用摩托车故意碰撞过往货车,向司机索要财物10余次。 7月2日凌晨,涟源市七星镇的李某送煤途经煤炭坝镇时,何叶青、谢义忠调头故意将摩托倒在路中,彭海峰、陈平、刘益军三人则从后追上来,以司机未熄灯致何、谢二人骑车摔倒为由,索要2000元赔偿费,李某设法凑了1000元方才脱身。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和追捕之中。 喻友华 邓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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