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要“分级管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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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11:3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省国税局日前出台了《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对纳税人将进行分级管理。据了解,国税部门将通过评估纳税人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同时参照有关诚信记录,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誉等级。纳税信誉评定分值从高到低依次设置A、B、C三个等级,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及提供各有侧重的税收服务。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时间由省国税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告。(国穗 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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