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帮您问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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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11:58 沈阳今报 | ||
家住铁西区广业路7号楼的李女士问:供暖公司让交两年的取暖费,不交就不给分户,这合理吗? 市供暖办解答:按照有关规定,住户应当只交当年的取暖费,不能预交费用。但若是住户多年拖欠取暖费,市供暖办有一项优惠政策,就是住户今年可只交一年陈欠费用,加上今年的费用,所以会出现收两年费用的现象。明年交费时还是交一年陈欠的费用加当年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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