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神爷”拖欠贷款12年 省高院指定执行终有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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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5:08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楚明通讯员张莉李纯)黄石中院昨透露:鄂州市鄂城区财政局拖欠中行鄂州分行合同贷款60万元一案,在长达12年内久拖未执。近日,此案经省高院指定,由大冶市法院成功执结。 1991年1月,鄂城区财政局向中行鄂州市分行贷款60万元,同年9月贷款到期后,中行鄂州分行多次催讨未果,于1995年10月将该财政局告到鄂州中院。经法院调解,鄂城区财政 今年3月,中行鄂州分行到省高院上访。省高院高度重视,指定大冶市法院执行此案。 4月17日,大冶市法院执行人员查清鄂城区财政局有存款,且有一辆以某局名义购买的桑塔纳轿车后,对其财产予以冻结查封。 5月15日,鄂城区财政局到大冶法院付了13.3万元标的款,剩余贷款本息将分次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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