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去世房屋承租权能否继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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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6:37 江南都市报 | ||
时间:7月16日 致电人:李海 事由:我父亲于2001年5月承租了帅某的一间店面从事批发生意,双方约定月租金2000元,租期3年,至2004年5月底止。今年3月,我父亲遭遇车祸不幸身亡。现帅某以我父亲已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洪律师: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遗留财产。承租人租用的房屋,不属于承租人所有,承租人死亡后,继承人不能继承租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其继承人是不能要求继续承租该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同意承租的除外)。如承租人以个人名义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而由全家共同居住的,房屋租赁应为家庭共同租赁,承租人死亡时,与承租人同住的继承人可要求继续承租房屋,但应相应变更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并非是对原承租人承租权的继承。(文/钟巍记者夏震)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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