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保护伞 霸占客运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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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8:36 温州都市报 | ||
近日,市区人陈某因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随意驱赶、追逐、殴打他人,致他人轻伤,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据了解,2000年上半年,湖南人龙某(已判刑)在温州市区某客运站无证经营温州至湖南省来凤县长途客运线路,因而与在这条线路上合法经营的湖南省龙山县某客运公司发生 同年12月21日上午10时许,当湖南省龙山县某客运公司的工作人员王某等人到客运站组织客源时,陈某、吴某等人在龙某的指派下组织多人赶到现场,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陈某等人凶相毕露,分别持刀、铁管子等凶器将工作人员及旅客罗某砍成轻伤,并将其他旅客赶走,造成现场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徐越 包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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