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药店撼动“以药养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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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8:48 金羊网-新快报 | ||
市民及相关人士认为此举将加速“医药分家” 新快报讯(记者 林靖峻)19日,新港西路一家大型仓储式平价药品超市正式开业,药品价格平均比市场价降低45%。如此超平价格药店在广州出现自然引起巨大的反响。记者昨天走访了多位市民及相关的主管政府部门。 价格是第一要素 在采访中,一些患老年性疾病须长期服药的市民向记者表示,价格是他们考虑的“第一要素”。广州市新港西居民易先生对记者说:“我是个老病号,患有严重的糖尿病,过去要花50多元才能买到的药,在为林大药房只需30元就够了。” 正在超市选购药品的张小姐认为,药品超市这种形式很好,给了消费者最大的自主权,能够自主选药,节省开支,药店以超市的形式出现应是大势所趋。 “以药养医”千夫所指 在平价药房的大幅度降价中,医院“不务正业”在药品销售份额上的高占有率、医生利用手中的“处方权”垄断药品经营以及医院在体制上享有的特权等弊端可谓暴露无遗。在对平价药店赞誉的同时,市民对“以药养医”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希望早日“医药分家”。 广州市海珠区的李先生希望像为林这样的平价大药房越来越多,这样就会让医院处方流失,促使医院真正打破“以药养医”的旧体制,使医院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重新洗牌,药价趋于合理化。 市民和业内人士都认为,多年来久推不动的“医药分家”再次凸现其“分家”的必要性。医药不分家是导致药价“虚高”的根本原因。 2000年3月,国务院体改办等八处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要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2002年,在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时任省卫生厅厅长的黄庆道在会上指出,推行门诊药房改为零售企业是既定政策。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可切断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合理补偿,各地要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以便全面推开。 目前,广东省物价卫生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政策,逐步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状况。(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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