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房屋被冻结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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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11:47 新闻晚报 | ||
法院判决房产商限期过户 本报讯早已入住所购商品房的刘小姐,却一直未拿到房屋产权证。面对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的房产商,无奈的她只得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日前,静安法院一审判决上海申航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在10日内将刘小姐的房屋产权过户给她。 1998年9月28日,刘小姐购买由该房产商建造的长宁路某号的一处商品房,建筑面积188.12平方米,总价款135万余元。合同约定:在付清房款,该房屋交付给刘小姐后,双方应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和过户申领房地产权证。 签约当天,刘小姐付清了全部购房款,房产商出具了发票收据,但是双方未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同年11月,刘小姐取得了房屋钥匙,办妥了房屋入住的相关手续。可房产商仍未按约定帮助刘小姐办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该房产商因未在法定期限办年检,于2001年10月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刘小姐购买的房产仍在房产商的名下,因涉及诉讼官司,在1999年9月27日被南京一家法院冻结至今。 法院从维护交易安全及业主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认为该房屋应属刘小姐所有,遂作出了一审判决。 (李鸿光杨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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