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50万元钻石当街被抢 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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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16:46 新华网 | ||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今年深圳市最大宗抢劫案———350万元珠宝在盐田街头被抢一案,已被深圳警方侦破,涉案嫌疑人全部被抓捕归案。此案并带破另两件大案———2002年“12·3”罗湖特大入室抢劫案和1998年“11·28”东莞23万元工资款被劫案。 据悉,350万元珠宝街头被抢案发于2002年12月6日。当天下午6时许,一名印度商人随身携带一批价值350万元的钻石到沙头角保税区某珠宝有限公司洽谈生意。7时多,天色渐暗 案发后,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侦破工作。经过10天不分昼夜的侦查后,办案民警确定了作案疑犯张某及李某,并于当年12月15日在深圳某酒店将张某抓获。张某交待了当天的作案经过及参与人员。之后,另5名涉案人员相继从全国各地被缉拿归案。 6名作案嫌疑人交待了“12·6”案件的真相。原来,在去年7月,林某通过介绍认识了印度珠宝商占某,后与郑某勾结企图抢劫珠宝商人。10月下旬,郑某找到李某,要李某找几个“可靠”人手合伙抢外国人一份“资料”,事成后每人可分一万元。郑某在抢劫后,与所有亲友断绝联系,独自躲到广东普宁租屋居住,警方从该出租屋厨房油烟机内搜出尚未来得及销赃的钻石。至此,这宗特大珠宝抢劫案成功告破。通过审讯此案嫌犯,警方连带侦破2002年12月3日罗湖某大厦特大入室抢劫案、1998年11月28日东莞某工厂23万元工资款被劫案。(文/刘志文 宋毅)新华网版权与免责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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