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来的药品过期3月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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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2:23 新闻晨报 | ||
医院表示将合情、合理地给予患者赔偿 今年5月13日,李伟忠因喉部不适前往上海某中心医院看病,医院确诊为气管炎。 7月10日,李伟忠第四次到医院看病时,医生给他开了几盒氢化可的松注射液,静脉滴注。当晚,他拿出两盒注射液时,竟发现两盒药的外包装颜色有深浅。再仔细一看,他发现 第二天一早,李伟忠找到了医院药房的主管药剂师张医生,要求医院对此事作出解释。张医生了解情况后表示,开出过期药品是医院工作的失误,同时向李先生表示了道歉,并提出为他更换药品。李先生认为仅仅更换药品不能解决问题,因为他怀疑医院之前配给他的药中也有过期药,于是要求医院赔偿他的经济和精神损失。但医院方面认为,这盒过期药并未用到李先生身上,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拒绝了他的赔偿要求。 昨日上午,笔者赶到了该中心医院。医院药剂科李主任承认这盒过期药是医院开给李伟忠的。但她解释说,李伟忠先生取药时正赶上医院药房更换药架,所有药品都被重新放置。为了不耽误给病人开药,换药架的同时,药房还是照常工作。由于当时比较混乱,可能是更换药架时医务人员一时疏忽,所以他们没有注意到给病人的药品是否已经过期。 药剂科李主任表示,医院会根据有关规定,合情、合理、合法地给予他赔偿。同时,对于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医院调查后会进行处理。她说,只要今后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人,从源头上把关,从环节上找疏漏,对药品及时整理、加药和清空,此类事件保证不会再发生。晨报实习生蔡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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