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细则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3:0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8月1日正式实施。 细则使救助对象范围得到明确。救助对象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的人员,而有家可回的流浪乞讨人员不在救助对象之列。 为做到有效救助,细则还规定,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开救助站,须经救助站同意,这是在救助自愿原则下的例外。对于借机行骗者,细则有了新的“防伪”措施,救助时间依据受助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0天。 对于残疾、未成年或其它行动不便的受助人员,救助站将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接回,或由流出地民政部门接回,再送其家属或所在单位。 (涂 静)网络编辑:孔祥伟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