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与省人大代表昨热论“讨口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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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4: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记者向朝阳蔡茂华)今日开幕的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废除《四川省收容遣送条例》的议案。昨日,众多市民打进本报热线,与四川省人大代表裘山山、罗为群、闫小川就今后如何救助城市流浪人群展开热烈讨论。 救助首先靠制度 裘山山(成都军区政治部作家):救助首先要靠制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权利和基本人身权利应得到保障,这首先要靠制度和法规,从立法上规定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应受到的人道待遇,并提高救助站工作人员的素质,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 不能滋生新腐败 罗为群(成都树德中学特级教师):“救助”不应该是简单意义上的供吃供睡,应该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分类并提供相应救助。以前的“收容遣送”让一些工作人员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而做出一些乱抓人、乱收费、乱打人的事,现在改为“救助管理”了,不能滋生新的腐败,应立法加强对救助站经费的管理,并制定有效的监督机制。 甄别对象是关键 张先生等(读者):对救助对象也应该分门别类,比如对精神病患者及残疾人应该见一个救助一个。 闫小川(成都闻鸣律师事务所主任):“救助管理”有效施行的基础之一,就是要制定细则界定“被救助者”的身份。救助应该给真正需要救助的流浪者,而不应被好吃懒做的人所利用,救助应该是临时的,不应成为长期的“包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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