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需要两个继子尽赡养义务时,哥俩却以自己与继父没有血缘关系为由拒绝赡养不赡养继父兄弟被告上法庭本报记者 静河通讯员时丽丽本报讯22年前,刘姓哥俩的母亲带着两个儿子嫁给了王先生;22年后,哥俩长大成人,继父王先生在需要两个继子尽赡养义务时,刘姓哥俩却以自己与继父没有血缘关系以及自己生父因公死亡后由单位支付抚养费为名拒绝赡养继父。开发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这起赡养费纠纷案,判决被告承担赡养义务。1981年3月,刘姓哥俩时年一个11岁,一个8岁,父亲因公死亡后,他们随着改嫁的母亲与王先生 组成了新的家庭。王先生和孩子的母亲一起辛辛苦苦将他们养大。今年1月,年近7旬的王老汉遭遇了交通事故,失去了劳动能力。在其住院期间,两个继子一直不到医院看望、护理继父,也不拿医药费。王老汉出院后在家养病,没有生活来源,王老汉让两个继子付赡养费,刘姓哥俩拒不拿钱。万般无奈下,王老汉来到开发区人民法院,状告两个继子不负赡养义务。在法庭上,刘姓哥俩辩解说:“继父姓王,他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因此我们没有义务赡养他。而且我们的生父因公死亡,父亲单位每年给我们每人支付抚养费15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是晚辈对长辈应尽的义务,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分男女都应履行赡养义务,继父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也不能例外。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本案原告与两被告的母亲组成新的家庭后一起生活期间,两被告的生活来源是生父死亡后其单位给予的每年150元的抚养费,但根本不能满足被抚养人的实际生活需要,也不能代替未成年人除经济需求以外的抚养、教育等需求,原告王老汉与两名被告形成了抚养关系,其子女包括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有义务共同负担赡养费用,并予以其它扶助。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名被告每人每月承担100元赡养费。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新浪邮箱雄踞市场第一 真诚回馈用户全面扩容
新概念英语 口语 出国考试 考研暑期限时优惠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