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队伍建设再出新举措 “三级”绩效逐级量化考核民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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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7:3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震通讯员刘志文实习生谢颖明)领导与分管工作捆绑考核,民警与业务工作捆绑考核,单位与工作目标捆绑考核,连续两年工作考核不达标的,将调整该单位主要责任人岗位,或视情况予以降职或免职。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自6月以来,我市公安将绩效考核纳入日常工作动态管理,对民警工作实施了“三级”绩效逐级量化考核,量化评估每一位民警的工作实绩。 据悉,市公安局下发的《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将考核主项,单列出容易操作的57个项目,实行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绩效逐级量化考核,采取成绩上墙、民主测评、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公正、公开、公平评估每一名民警工作实绩。在具体实施上,实行考核成绩捆绑制:即领导与分管工作捆绑考核,民警与业务工作捆绑考核,单位与工作目标捆绑。考核成绩直接与单位、个人评优、评奖挂钩。民警的考核结果同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级提拔、衔职晋升和福利待遇挂钩。对评定为基本称职的民警进行离岗培训,合格后试岗6个月;离岗培训不合格或试岗不合格的,限期调离;被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民警,予以辞退。 作者:记者陈震通讯员刘志文实习生谢颖明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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